1月22日上午,山东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隆重开幕。省政协委员、沃尔德集团董事长林擘参加会议,并提报有关“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”的提案。
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,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,事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,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。提出以下建议:一要坚持规划引导。农业农村局作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的牵头部门,要根据去年12月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“十四五”期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计划》的要求,高标准编制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规划。规划要突出历史性与前瞻性相协调,一次性规划与量力而行建设相统筹,高水平编制出修编村居建设规划,推动与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土地整体规划、村土地利用规划、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,要坚持因地制宜,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和阶段性工作任务,优化村庄功能布局,实现分离生产生活空间,要根据地理、民俗、经济水平和农民期望合理安排建设任务和建设时间,用规划引导整个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大提升大发展。二要整合资金,集中投入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众多,”单兵作战“收效甚微。建议财政部门要加强整治项目资金的融合,统筹使用,相互促进,共同落实。在资金使用上,明确财政投入的方向,即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,改善农村人居环境,不搞大包大揽、大拆大建。同时,按照”渠道不变,统一安排,各计其功,形成合力“的原则,统筹各项专项资金,集中支持人居环境综合整治。同时,拓宽资金来源,通过发行政府债券、土地增值收益、占补平衡指标收益,统筹安排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。创新政府支持方式,采取以奖代补、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,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。三要坚持整县推动,试点先行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是一项系统性工程,可探索建立“政府主导,多方参与,市场化运作”的新机制,积极鼓励支持国有企业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。围绕整治的五项重点任务,整县制推进。在这个过程中,要本着“先易后难”的原则,选择试点村、镇进行综合整治示范,将试点镇、村打造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点,进而推动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提升。四要规范资金管理使用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场硬仗,任务重、难度大、涉及范围广,在保障资金投入的同时,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,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财政部门要出台“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”,要从资金下达、资金拨付、资金回收、资金监管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,要求资金下达后要强化主体责任,对项目专项安排,支出进度、绩效、安全性和规范性等负责。审计部门要建立监管审计台账,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监督,根据工作要求,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,重点对资金到位及使用、项目进度、质量安全、建设管理进行审计检查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要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整改纠正,确保专项资金规范使用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